国家已经连续几年在八一建军节前夕提高优抚对象抚恤标准。最近的一次是2020年7月29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就发布了关于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标准的通知,前几年都是由民政部在7月底发布的。那2021年八月会再次提高优抚对象抚恤标准吗?最新消息是怎样的?具体会提高多少呢? 一、2021年八月再次提高优抚对象最新消息 在2021年两会政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指出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这也明确了2021年优抚对象的抚恤金会再次提高。落实政策时间一般在八月之前,主要考虑到广大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对“八一”建军节的特殊情感,体现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优抚抚恤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人群: 1.三属: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三红: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3.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现役军人家属。 需要注意的是家属是指军人(含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军人生活的,十八周岁以下的弟妹、军人自幼曾依靠其抚养,失去自养能力后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 二、2021抚恤金具体会提高多少? 具体上调多少需要看政府发布的通知,根据往年提高的标准来看,2021年可能会上调5%,因为疫情原因2020年至上调了百分之五,具体还要看通知。 1.2018年抚恤金上调标准 据了解,从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2.2019年抚恤金上调标准 从2019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440元提高至49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3.2020年抚恤金上调标准 一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为每年96970元,一级因公残疾抚恤金标准为每年93910元,一级因病残疾抚恤金标准为每年90830元;二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为每年87750元,二级因公残疾抚恤金标准为每年83140元,三级因病残疾抚恤金标准为每年80030元;三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为每年77000元,三级因公残疾抚恤金标准为每年72360元,三级因病残疾抚恤金标准为每年67770元;四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为每年63110元,四级因公残疾抚恤金标准为每年56970元,四级因病残疾抚恤金标准为每年52350元;五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为每年49290元,五级因公残疾抚恤金标准为每年43100元,五级因病残疾抚恤金标准为每年40030元。 总得来说,2021年八月再次提高优抚对象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具体提高多少金额就需要看各地政府通知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