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江区2023年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再生稻补助多少?
不久前,迎江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迎江区2023年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迎发改〔2023〕65号),支持粮食生产,支持发展特色养殖业,支持固定资产投入等。那么,迎江区2023年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有哪些?
一、迎江区2023年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1、支持粮食生产。
对当年新增再生稻面积100亩以上的,每亩予以200元补助。
2、支持发展特色养殖业。
对当年新建特色养殖基地(螃蟹、青虾、甲鱼、稻虾综合种养)100亩以上的,每亩予以300元补助;对当年新建工厂化水产养殖,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按照投资额4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支持固定资产投入。
对在本区内有特色种养基地10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予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30%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支持农林主体培养。
对当年新增认定省、市级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农(林)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林)场的,分别予以3万元、1万元奖励。
5、支持品牌提升。
对当年新增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证书的企业,每个企业分别予以 2 万元奖励;对当年绿色食品续展,有机产品再认证的企业,每个企业分别予以1万元奖励。
6、支持农产品展示展销。
对当年参与市级以上政府或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农林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的,每次分别予以省内参展0.5万元、省外参展1万元补助;对当年参与省部级展销会且获金奖的,每个获奖产品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
7、支持创新绿色金融投入。
继续设立区林业经营主体信贷风险补偿基金500万元,深化“林长制”项目贷款融资,授权千年塔融资担保公司管理。风险补偿资金以担保机构承担担保责任所发生的代偿金额为基数,根据资金情况,按照不超过10%比例进行风险代偿。
8、支持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对当年新建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林间道路和蓄水池等排灌设施的林业经营主体,经区级验收合格后,区财政予以砂石路(宽四米,含排水沟)每公里不超过1.5万元补助,蓄水池(每处不低于50立方米/100亩)等设施每处不超过1.5万元补助。
9、支持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对开展林业碳票试点当年获得市级核准首发和交易的,按照实际交易额分别予以购销双方70%、3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当年开展零碳乡村创建获得认证的,予以创建工作经费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以上是对迎江区2023年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介绍,希望可以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