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皖农牧函[2013]162号文件精神,滁州市饲料工业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迅速有序推进饲料生产企业年度备案工作。 1、及时转发通知,企业开展自查。滁州市提前于2月中下旬在饲料工业统计信息系统上,通过企业电子邮箱,向企业告知相关事项,要求各饲料生产企业参照2012年度饲料生产企业年度备案要求,开展自查和饲料型式检验的送检工作,完善相关资料。3月12日,接到皖农牧函[2013]162号文件后,立即转发到各县、市、区饲料办,督促饲料生产企业进行自查。 2、核查企业资料,集中开展验收。滁州饲料办对企业上报的资料进行了全面核查核实, 3月26日至4月15日,滁州市饲料办组织相关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对全市已上报的饲料生产企业进行现场验收。检查组深入企业,宣传新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规,答复企业疑惑,对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年度备案现场检查表》开展检查。检查人员深入到每个企业的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化验室等部门,仔细检查生产设备运转、化验仪器使用和校准、生产销售记录、检验化验记录、原料及产品标签、相关人员配备及资质、原料和产品留样等情况,重点查处饲料用油和用药(砷制剂以及违禁药物使用)情况,对发现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各企业按农业部1867公告准备申报许可材料,于2014年7月1日前完成新的饲料生产许可工作,填写《滁州市畜牧兽医局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表》,由企业负责人签字认可,对整改的企业,交所在地饲料管理部门督促整改和上报整改结果。 3、提供信息服务,帮助企业整改。由于整改项目涉及政策、检验、标签、仪器、职业鉴定等多环节,每当企业电话咨询,市饲料办积极向企业提供相关信息,或直接与相关部门联系,帮助企业整改。 4、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上报备案。4月12日,滁州市饲料办召开了饲料备案专题会议,会议通报了19家饲料企业的备案资料、现场检查和整改情况,通过研究,本办认为19家企业基本符合2013年度饲料备案要求,同意上报备案(其中有2家企业需补齐资料和完成整改后备案);1家企业因《饲料市场合格证》证件到期已改行无法联系等情况,建议省发文取消;1家企业饲料级混合油证件失效,建议待新的许可证下发后上报备案。 5、配合省所抽查,指导企业经营。4月27-28日,省兽药饲料监察所陶小平副所长一行5人,在市农委党组成员、畜牧兽医局崔守龙局长的陪同下,检查了滁州温氏、滁州正大等饲料生产加工企业,考察了市动物疫控中心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和正在建设的来安嘉吉饲料加工厂。检查组详细查看了企业化验室、总控室、原料库和成品库,检查了化验设备完好率,查阅了原料和成品料的检测记录、留样记录以及饲料标签使用记录,了解了企业生产情况,听取了滁州市畜牧业发展和饲料企业备案工作情况汇报。通过抽查,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滁州市的饲料备等监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