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肉色更光鲜以扩大销路,成都一猪头肉作坊竟在生产过程中超标加入亚硝酸盐,经检验,猪头肉中亚硝酸盐超过国家标准五倍!案件发生后,该案线索被移送侦查机关进行立案,1月8日,王明、常斌等五名犯罪嫌疑人被温江检方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2015年以来,王明租用成都市温江区一民房并聘请常斌等多名工人生产猪头肉。王明指使工人将生猪头肉进行浸泡,为去血水、增添光洁度而加入大量亚硝酸钠,煮熟后运往成都某批发市场销售。 温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加工房进行检查时,现场查获生熟猪头肉1000余公斤,和大量亚硝酸盐添加剂。经抽样送检,熟猪头肉中亚硝酸盐超标五倍。执法人员介绍,食用亚硝酸盐超标的猪头肉可引发食物中毒事故,严重者将导致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损伤,危害身体健康。 检方审查后以为,犯罪嫌疑人王明、常斌等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超标加入亚硝酸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首席百四十三条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遂依法从快作出批准逮捕决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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