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监管,严肃打击销售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陆川县食品安全办、县公安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联合开展打击销售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专项举动。 一是严查市场上销售来源不明寒冻肉品及病死猪肉。以辖内批发市场(含附设寒库)、集贸市场、超市、肉食店、肉类销售摊点为重点场所,严厉检查标签标示、索证索票、肉品质量等内容,禁止销售不可溯源或无合法来源证明的冻肉和病死猪肉。 二是严肃打击生产加工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强化对猪肉加工小作坊、生产企业原料进厂的监督检查,催促生产加工企业切实落实原料管理制度,严厉控制原料采购和原料进厂查验把关。排查是否存在使用病死猪肉、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原料猪肉加工食品格为。催促企业建立采购明细和产品销售明细记录并妥善保存,坚毅防御病死猪肉、来路不明猪肉陷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同时,加强对企业的帮扶和宣传教诲,请求企业加强允诺制的落实,帮助企业尽善猪肉原料进厂检验工作。加大对肉制品加工集中区域、肉类加工小作坊的巡查和执法力度,发明有使用病死猪肉、注水猪肉和疫病猪肉等原料生产加工肉制品的,依法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