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年底,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对各地生猪养殖布局提出了总体要求: 东北、黄淮海、中南地区为生猪及产品调出区,要为全国稳产保供大局作出贡献,实现稳产增产; 东南沿海地区为主销区,自给率要达到并保持在70%左右; 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要通过跨区合作建立养殖基地等方式保证掌控猪源达到消费需求的70%; 西南、西北等地区为产销平衡区,要确保做到基本自给。 同时,各地又将任务分解到市县,并定期“查账”,确保工作落实。 据农业部印发的《非洲猪瘟防控强化措施指引》表示:从2021年4月1日起,逐步限制活猪调运,严禁使用未备案车辆运送生猪。其中“中南六省”以及四川等地,将禁止外地生猪进入。 随后,6省公布“生猪调运新规”,部分暂停外省生猪调运。 四川:3月11日,全省非洲猪瘟防控电视电话会上要求,严格调运监管,全面禁止从省外违规调运生猪,严肃查处打击非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 湖南:3月17日起,除用于继续喂养的种猪和仔猪外,湖南暂停外省生猪调入,严禁从高风险区调入继续喂养的种猪和仔猪,散养户可从省内养殖场(户)购进仔猪喂养。解除时间未定。 海南:2021年4月1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停止跨省调运生猪加强分区防控措施的通告》。自4月1日起,停止外省肉用生猪入岛。容许种猪(含后备母猪)、商品仔猪(30公斤以下,含30公斤)凭有效证件从秀英港、新海港、粤海铁路南港、美兰机场、凤凰机场五个指定通道进岛。 广西:自4月1日起,除中南区其他省份(广东、海南、福建、湖南、江西)的种猪和仔猪外,暂停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猪调入广西。从中南区其他省份调入广西的种猪和仔猪实行“点对点”调运报告制度。 江苏:4月1日起在全省组织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百日巩固行动,严把公路、邮路、网路关口,严肃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 山东:为进一步规范生猪调运秩序,有效防范运送环节非洲猪瘟传播风险,严肃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山东省畜牧局、山东省交通运送厅、山东省公安厅决策从即日起到6月中旬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猪违法违规调运专项打击行动。 从目前的情况看,政策的安排是有效的,而且有力地促进了生猪产能恢复。下一步,农业农村部还将推行分区防控,如今中南六省禁运便是分区防控的一个试点,虽然短期内这对猪价造成了肯定的影响,但这也是为了更好的防住非洲猪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