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大指示批示精神,认认真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印发的《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以更大的决定、更扎实的举措,推进非洲猪瘟分区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马有祥出席会议并讲话,山东省副省长汲斌昌、浙江省副省长刘小涛、安徽省副省长张曙光、河南省副省长武国定等出席会议。 1、畅通种猪、仔猪(30公斤及以下且用于育肥)跨大区调运,严格限制屠宰用生猪跨大区调运。 2、2021年10月31日前,东部区内各省(省辖市)一致实施生猪运送指定通道制度。 3、东部区自2021年12月1日开始试点生猪“点对点”调运备案管理制度。禁止接收大区外非“点对点”调运备案管理的生猪(种猪、仔猪以及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无疫区、无疫小区生猪除外)。 4、东部区以外省份的养猪企业需经“点对点”调运备案后方可向东部区调运生猪,且需提供每批次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经大区内指定通道签章方可进入。 来源:农业农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