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生猪生产,事关“三农”发展、群众生活和物价稳定。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及稳定生猪基础产能,避免生产大起大落。对此,兰陵县农业农村局统筹谋划,综合施策,确保生猪规模化养殖企业产能平稳释放,中小养殖场户健康发展。 强化生猪生产信息公布,科学引导生产。实行生猪规模场户信息备案动态管理和生产情况月报告制度,持续跟踪生猪和能繁母猪月度存出栏信息,及时掌握生猪生产形势变化。同时,加强市场预期研判,各乡镇每月开展入户指导服务不少于2次,引导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稳步扩大养殖规模,以免盲目增栏空栏引起的短期猪价大起大落。目前,全县生猪存栏达42.49头,能繁母猪存栏4.19万头,基本满足县域内生猪消费需求。 优化生猪屠宰产业布局,加快提档升级。实行生猪屠宰“撤点并厂、定点配送”,关停乡镇26家生猪小型屠宰场点,新建1家定点屠宰企业和17家生猪产品定点配送点。推进屠宰企业分级管理,目前全县四家屠宰企业,其中A级2家。支持屠宰企业建设标准化预冷集配中心、低温分割加工车间、冷库等设施,提高生猪产品加工储藏能力。严格实行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驻场官方兽医制度,对不符合检疫检测要求的屠宰场点,依法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关停。 完善生猪防疫检疫体系,筑牢安全屏障。压实属地责任,建立大消毒、大培训、大宣传的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机制,坚持非洲猪瘟监测排查工作日报告制度,完善兽医实验室疫病检测条件,建设人畜共患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开展疫病防控技术培训,分类指导,督促养猪场户、屠宰加工企业等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升自检能力。加强检疫、调运、屠宰等环节监管,严格实行检疫规程,严肃查处未经隔离混群喂养、私屠乱宰等违法违规行为。 抓紧生猪养殖扶持政策,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加强政策宣传,应保完保,扩大全县保险规模,能繁母猪保险全覆盖,并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联动,及时落实财政补助资金,提升养殖场户规避风险能力。继续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支持生猪养殖场建设标准化栏舍,升级养殖场生物安全和粪污处理设施。同时,开展多方位不同层次的培训,加强对中小养殖户的包片帮扶,带动有能力有意愿的中小养殖户增养补栏,提高其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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