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醴陵市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印发《醴陵市2024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表示奖励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生猪生产发展等,那2024年湖南株洲市醴陵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是怎样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一、2024年湖南株洲市醴陵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 1、补贴对象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生猪生产发展,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等。 2、补贴发放 资金由市财政局通过惠农“一卡通”或银行转账发放至奖补对象。 二、2024年湖南株洲市醴陵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补助标准是多少? (一)支持镇(街道)、村级防疫及粪污治理等工作约260万元 1.奖励在疫病防控及春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积极配合,粪污治理力度较大的镇(街道)、村。按照镇(街道)、村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奖励。 2.动物防疫花费支出。主要用于疫病防控、疫情监测、生产动态监测、实验室检测试纸与仪器设备的购置和维护等经费支出。 (二)支持整村粪污集中处理运营约45万元 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整村推进的地方,村委会切实履行起本村的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全村的粪污收集、处理体系正常运转。根据运营实际情况予以村委会运营花费支持。 (三)支持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畜牧洗消中心防疫等工作约20万元 (四)生猪产业发展奖励约273万元 1.省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奖励 奖励获评湖南省及农业部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其中: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奖励5万元,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奖励8万元。 2.省级以上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奖励 奖励获评省级和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适时引导产能调控基地合理调节产能。其中: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奖励5万元,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奖励8万元。 3.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奖励 奖励在畜牧等部门备案的新、改扩建规模化标准化生猪养殖场,栏舍面积达到1500平方米以上并建成投产的,办理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建设相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在环保部门进行备案的养殖场。 4.良种引进奖励 奖励在加强生猪品种资源保护、培养,优质品种引进,改良本地生猪和种猪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有贡献,对提高本地生猪质量,促进我市生猪产业发展的养殖企业。 5.生猪出栏奖励 奖励资金用于生猪产业发展,养殖场需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可申请奖励资金: (1)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配合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粪污处理设施四周设置安全防护栏、警示标识、配备防护救生设施及用品;按要求实施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和兽药减量行动。 (2)建设有与养殖量相匹配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记录齐全;签定粪污消纳协议或土地流转协议等协议。 (3)建立疫情报告、检疫申报、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动物防疫条件,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服从畜牧部门管理,建立了《养殖档案》并规范填写。 (4)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经湖南省畜牧水产监管信息平台检疫出栏生猪500头以上;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且期间内动物防疫检疫、养殖污染防治、食品安全工作未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立案处罚。 奖励标准如下: 一档:年出栏生猪500—999头的养殖场,每户奖励资金约0.5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二档:年出栏生猪1000—1999头的养殖场,每户奖励资金约1万元; 三档:年出栏生猪2000—4999头的规模养殖场,每户奖励资金约2万元。 四档:年出栏生猪5000—9999头的规模养殖场,每户奖励资金约4万元。 五档:年出栏生猪10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每户奖励资金约6万元。 (五)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补助花费50万元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湖南省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办畜牧〔2020〕62号)要求,用于动物防疫专员补助花费50万元。 以上就是2024年湖南株洲市醴陵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及补助标准的相关内容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