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方法》规定,经审查,批准法国维克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生产的注射用盐酸替来他明盐酸唑拉西泮等8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公布工艺规程和修订后的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此前公布的上述8种兽药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批准美国派斯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氟雷拉纳滴剂在我国变更注册,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其他内容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86号同品种实行。批准勃林格殷格翰动物保健有限公司法国吐鲁兹生产厂生产的复方非泼罗尼吡喹酮滴剂在我国变更注册,质量标准其他内容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82号同品种实行,说明书和标签其他内容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469号同品种实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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