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伊宁县2024年推动产业帮扶精准到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工作方案公布,帮扶对象实施种植业、畜牧业、庭院经济、就业创业、林果业等产业有补助。那么,2024年新疆伊犁伊宁县种植养殖补助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新疆伊犁伊宁县种植养殖补助政策 (一)种植业 聚焦粮油、蔬菜及经济作物等,种植面积在1亩以上,对运用“良田、良法、良制”,实现种植业提质增效的予以适当补助。 1、支持主要粮食作物单产提升。 (1)对应用粮食增产先进技术,实现小麦较上年单产提升1.5%以上,按照每亩15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2)对应用粮食增产先进技术,实现玉米较上年单产提升3%以上的,按照每亩15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2、支持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 (1)对种植绿肥的按照每亩2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2)对实施秸秆还田的按照每亩2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3)对积造有机肥的,按照每立方米3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3、支持关键技术运用。 伊宁县持续推进规划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2019年至2023年累计新建高效节水且实现水肥一体化种植的面积达到52.79万亩,针对项目区中所涉及的监测户、脱贫户予以每亩30元一次性补助。 4、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 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耕、种、管、收全环节托管服务的,按照每亩1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5、支持发展设施种植。 一个标准棚(占地面积1亩),购置菜苗按照45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购置食用菌按照每棒0.6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大棚改造按照每棚150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拱棚改造提升按照每棚30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 (二)畜牧业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病种防疫、佩戴耳标、完成无纸化防疫系统录入,牲畜出栏时符合检疫合格标准的,对养殖关键环节、薄弱环节予以适当补助。 1、支持良种能繁母畜养殖。 引进良种母畜: (1)对当年引进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能繁母牛(喂养3个月以上),按照不超过当地市场平均价格的40%,每头能繁母牛补贴4000元;每头(只)母畜当年只补一次。 (2)对当年引进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能繁母羊(喂养3个月以上),按照不超过当地市场平均价格的40%,每只能繁母羊补贴4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每头(只)母畜当年只补一次。 自繁良种母畜: (1)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牛(喂养3个月以上),按照每头母牛3000元;每头(只)新增母畜当年只补一次。 (2)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羊(喂养3个月以上),每只母羊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每头(只)新增母畜当年只补一次。 (3)对自繁新增骆驼母畜(喂养3个月以上),按照每峰母骆驼6000元标准予以补助;每峰新增母畜当年只补一次 (4)对自繁新增马母畜(喂养3个月以上),按照每匹母马2000元标准予以补助;每匹新增母畜当年只补一次 (5)对自繁新增肉牛(喂养3个月以上),按照每头母牛1500元标准予以补助;每头(只)新增母畜当年只补一次。 (6)对自繁新增肉羊(喂养3个月以上),按照每只母羊150元标准予以补助;每头(只)新增母畜当年只补一次。 (7)对自繁新增奶山羊、绒山羊喂养(喂养3个月以上),按照每只能繁母山羊150元标准予以补助;每头(只)新增母畜当年只补一次。 牲畜品种:新疆褐牛、西门塔尔等优质奶牛;哈萨克羊、山羊、骆驼、马、肉牛、肉羊。 2、支持畜禽养殖提质增效。 品种改良: (1)对母牛用性控冻精配种并定胎的,按照不超过性控冻精配种定胎成本的50%,每头母牛2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2)对母羊选择人工授精配种并定胎的,按照不超过母羊人工授精配种定胎成本的50%,每只母羊4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常见多发病防治社会化服务:对接受常规病种免疫、药浴驱虫、环境消杀等有偿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的,按照不超过当地社会化服务项目市场价格50%的标准予以补助,当年内每个养殖户补助不超过200元。 3、支持养殖配套设施新建改造提升。 青贮窖建设: (1)发展牛羊等养殖并经营稳定,对新建砖混结构、容积达到20立方米(含)以上的青贮窖,按照100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 (2)改造青贮窖的,按照50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 (3)养殖圈舍设施改造:发展牛羊等养殖并经营稳定,对原有养殖圈舍的围栏、食槽、饮水、棚顶、围墙等设施改造加固,符合规范养殖要求的,圈舍面积30平方米以内的按照50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 (4)养殖圈舍设施改造:发展牛羊等养殖并经营稳定,对原有养殖圈舍的围栏、食槽、饮水、棚顶、围墙等设施改造加固,符合规范养殖要求的,圈舍面积31-50平方米的按照80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 (5)养殖圈舍设施改造:发展牛羊等养殖并经营稳定,对原有养殖圈舍的围栏、食槽、饮水、棚顶、围墙等设施改造加固,符合规范养殖要求的,圈舍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100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 4、支持饲草料补助。 发展牛羊等养殖并经营稳定,利用永久性青贮池加工调制青贮、黄贮饲草料,或使用裹包全株青贮玉米、棉秆混贮发酵等调制饲草料,按照每吨5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 (三)林果业 林果种植面积在1亩以上的,对种植关键环节、薄弱环节适当补助。 1、支持品种优化。 重点支持采取高接换头、补齐缺株等措施进行品种统一和更新改复,对杏、葡萄、苹果、新梅、桑葚进行新品种推广,按照每亩补助400元。 2、支持疏密改造。 重点支持杏、新梅通过疏行、疏株等方式疏密改造,按照每亩40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 3、支持整形修剪。 重点支持通过林果技术服务合作社等专业技术团队开展果树修剪,按照杏每亩9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葡萄每亩不超过140元,苹果每亩不超过110元,新梅每亩不超过110元,桑葚每亩不超过11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4、支持病虫害防治。 重点支持通过林果技术服务合作社等专业技术团队开展果树病虫害防治,按照杏每亩95元、苹果每亩不超过135元、葡萄每亩不超过140元、新梅每亩不超过120元,桑葚每亩不超过12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四)庭院经济 利用自家房前屋后、前庭后院等区域发展家庭特色种植,种植0.2亩以上瓜果蔬菜等并产生肯定效益的(不含美化绿化的花草类),按照每亩1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五)就业创业 鼓励有能力的人员外出务工、自主创业,对外出交通费、主经营场所予以肯定的补助。 1、支持稳岗就业。 对当年连续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的,予以一次性交通补助,其中:疆外按照每人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往返),低于2000元的据实补助,使用中央衔接资金发放;疆内跨地州市(含兵团)按照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往返),低于1000元的据实补助,使用自治区衔接资金发放;对地区内跨县(含兵团)的,按照每人不超过2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往返),低于200元的据实补助,使用县配套衔接资金及其他资金发放。 2、支持公益性岗位补助。 按照有关政策和资金管理规定,统筹利用、综合开发保洁保绿、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山林防护等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生态护林员每年补助10000元,动物防疫员每年补助9600元,其他按照相应实行。 3、支持自主创业。 (1)对取得相关资质或营业许可,从事特色手工产品制作、食品加工、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服务等经营活动,生产或经营面积在20平方米(含)以上,正常经营达到6个月的,按照2000元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 (2)对取得相关资质或营业许可,从事特色手工产品制作、食品加工、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服务等经营活动,生产或经营面积不足20平方米(包含餐车、零售点等挪动式摊位),正常经营达到3个月的,按照1000元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 以上是对2024年新疆伊犁伊宁县种植养殖补助政策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忙到有需要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