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实施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关系重大。补贴对象为全部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下面带来2024莆田市荔城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1.文件依据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的通知(闽财农〔2016〕63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19〕111号)。 2.补助对象 原则上为全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公职人员、已故人员不在补贴对象之列。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3.不补范围 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变化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4.补助标准 补贴标准(元/亩)=(当年度省级下达的补贴资金+往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当年度全区核定的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 5.申报程序:按照“村级登记、张榜公示、镇街审核、区级测算、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由村(居)委会逐户登记、核实每户应补面积和“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公示、汇总上报。不纳入补贴的耕地面积,在逐户登记核实时要进行核减。 总得来说,莆田市荔城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全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公职人员、已故人员不在补贴对象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