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宁武县2024年农业产业发展奖补方法》(宁政办发〔2024〕44号),龙头带动农业增效有奖补。那么,山西忻州宁武县2024年农业龙头企业奖补政策是怎样的?
一、山西忻州宁武县2024年农业龙头企业奖补政策 (一)企业奖补 1、对县域内生产经营正常的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包含2000万元)以上,以当年销售税票认定,予以20万元奖补。 2、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除上级奖补外,分别予以5万元、2万元、1万元奖补。 3、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对新认定为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农业龙头企业,分别奖补3万元、2万元。 4、对县内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农业项目、补链活链成效明显、联农带农增收的企业,根据实绩,一事一议予以相应政策扶持。 (二)带动奖补 5、培养壮大采集经济。 奖补三类主体: 一是收购点奖补。由乡(镇)人民政府结合辖区实际,组织村整体经济组织合理布设收购点,每个乡(镇)布设2个。收购点所收购野生原料应优先供应县内加工企业,对于积极服务采集户且购销台账健全、资金兑现凭证完备的,每个收购点奖补1.5万元。 二是采摘户奖补。依据收购点销售到县内加工企业的数量和资金兑付凭证,对于实际从事采摘的农户进行奖补。由收购点提供收购台账和资金兑付凭证,按照野生艾草、野生毛建草、野生中药材、沙棘枝条、松塔0.3元/斤补贴。 三是加工企业奖补。鼓励县域内加工企业收购野生采摘原料,按照从全县收购点收购原料支付金额进行奖补。由各收购点提供收购台账和资金兑付凭证,收购原料达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分别予以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 四是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在培养壮大采集经济的同时,应组织力量做好野生作物有序利用,杜绝破坏性和过度性采摘。如发觉此类问题,撤销采集点和采摘户享受奖补资格。 以上是对山西忻州宁武县2024年农业龙头企业奖补政策的介绍,其中,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补5万元、2万元、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