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浙江省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补贴(助)实施细则》《浙江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助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27年12月31日。下面带来浙江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助政策,补助范围包含哪些?补助多少钱? 一、浙江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助政策 1、申报对象 省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补助范围 场所建筑及配套设施建设。包含为农资和农机具存放场所,工厂化育苗(秧)、烘干加工、农机维修、农作物秸秆收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仓储保鲜、技术培训、数字化应用等场所,水电、通信、给排水、仓储货运和对外服务需要的停车场地等配套设施建设。 农机设施装备购置。按照服务功能设置合理配置农机设施装备,包含开展作业服务所需的各类设施装备、搬运工具、农机作业监测系统、定位终端等,优先支持购置绿色低碳、智能化成套农机装备,以及农机应急作业服务所需装备。 其他开展农事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仪器购置,新技术新模式示范应用配套设施等。 3、补助标准 项目实行星级管理、分类分档补助,其中:按其申报星级验收后达到三星至五星的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每个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每个不超过300万元。具体补助标准按当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实行。 总得来说,浙江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助政策实行星级管理、分类分档补助,每个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