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精河县人民政府公布精河县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表示全部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可获得此项补助,那2024年新疆博州精河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怎样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一、2024年新疆博州精河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1、补贴对象 全部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 2、补贴面积 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拥有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耕地面积为基础,其它类型耕地以合法种植证明文书为基础确定。同时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公布的耕地数据,精确核实土地性质,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根据核实情况核减变化耕地性质的面积,如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已转为设施农业或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等。 3、补贴条件 一是依法依规明确享有耕地承包权,耕地实际用于种植小麦、玉米、青贮饲料、苜蓿等特定作物。二是补贴耕地要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落实深松整地等保护耕地地力,提升耕地质量等具体措施。三是同一地块一年只能补贴一次,以正播作物优先作为补贴对象予以补贴,复播玉米、苜蓿不得列入补贴对象。四是补贴作物以种植春小麦、正播籽粒玉米、青贮饲料、苜蓿和特色经济作物的先后顺序依次发放补贴,剩余资金可结转至下年继续使用。五是果粮间作田按照科学折实后的粮食播种净面积,予以核定补贴。 此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列入自治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一是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变化用途的耕地。二是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三是已经纳入自治区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及退地减水范围的耕地。四是违法开垦且未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的耕地不予以补贴。 4、补贴管理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有结余的,可转入下一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继续使用;资金不足的,原则上由财政配套资金予以补齐。 二、2024年新疆博州精河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助标准是多少? 2024年新疆博州精河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助标准是对种植春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15元;种植青贮饲料的耕地,每亩补贴120元;种植苜蓿的耕地,每亩补贴100元;种植玉米(不含复播)和特色经济作物的耕地,每亩补贴18元。玉米用于青贮或收获籽粒由各地结合申报底册经实地核查后确定,用于青贮的按每亩120元标准进行补贴,用于收获籽粒的按每亩18元标准进行补贴。为确保小麦种植户种植收益不降低,2024年,统筹历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转资金和粮食生产相关补贴资金,继续对种植小麦的耕地予以230元/亩补贴。 申请补助时,按以下程序申请: 1、农户申报。农户(种植户)自愿申请,向村委会根据核实申报符合条件的耕地补贴面积。 2、核实公示。村两委组织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含申报品种、申报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场)复核。乡镇(场)组织对村级上报的耕地补贴面积开展实地复核,无误后,报县农业农村部门核实认定。 4、县级单位核实面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会同纪检监察、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对乡镇复核后的耕地补贴面积进行实地核实。 5、补贴发放公示。县级单位核定无误后,村级在村委会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含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发放补贴。二次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耕地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单,并会同财政部门办理补贴兑付工作。 7、录入系统。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后,由县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合适载体进行公告,并组织乡村,对照发放清单录入自治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时监测系统。 总结:2024年新疆博州精河县全部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可获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助标准每亩18-2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