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5日,《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鲤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鲤城区扶持粮食生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泉鲤农综〔2024〕21号)公布,明确主体申报条件、程序以及补助方法。那么,2024年福建泉州鲤城区粮食生产补助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福建泉州鲤城区粮食生产补助政策 1、对在本区范围内种植相对连片水稻、大豆或杂粮(甘薯、马铃薯、玉米)5亩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或农户,按实际面积每亩分别予以补助200元;对利用抛(撂)荒地进行规模生产5亩以上粮食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或农户,按实际面积每亩予以叠加补助500元。 2、对相对连片蔬菜地轮作种植一季粮食作物5亩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或农户,按实际面积每亩予以叠加补助200元。 3、对在本区引进并连片示范种植高产优质品种水稻、大豆、甘薯、马铃薯、玉米等作物5亩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或农户,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助300元。 二、2024年福建泉州鲤城区粮食生产补助申报程序 1、各街道组织实施主体申报。 实施主体据实填写《鲤城区扶持粮食生产项目申报表》,并附种植面积、种植照片、高产优质品种证明等材料,经属地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并审核后报送当地街道。 2、各街道负责组织核实。 会同社区根据实施主体的申报材料,通过现场查看、周边群众走访等形式,实地测量核实,并在社区公告栏张贴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填写《鲤城区扶持粮食生产项目汇总表》,并提供核实报告,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区农水局。 3、区农水局复核补助。 区农水局对各街道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定奖补对象,提交区财政局同意后补助。采取当年奖补上年的方式。 以上是对2024年福建泉州鲤城区粮食生产补助政策的介绍,此政策扶持时间为2024-2026年,符合要求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或农户可以申报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