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兰溪市兰花产业发展扶持方法》(兰政办发〔2023〕7号),从事兰花生产经营的种植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单位或个人有奖补,本方法至2025年12月31日止。那么,2025年浙江金华兰溪市兰花产业奖补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5年浙江金华兰溪市兰花产业奖补政策 1、设施大棚建设 新建连栋大棚种植兰花500㎡(含)以上,按实际建设面积6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新建面积分别达到5000㎡(含)以上、10000㎡(含)以上的,补助标准相应提高到80元/㎡、100元/㎡予以补助。对新建或提升改造智能控制和数字化生产等棚内先进设施设备的,按实际购置总额的1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连栋大棚建设标准由建设厂家参考国家设施农业设备补贴标准建设。 2、组培设施建设 新建兰花种苗组培室(楼)在100㎡(含)以上的,按实际建设面积15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新建面积达到500㎡(含)以上的,补助标准提高到22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新购置或提升改造的组培相关设备,按实际购置总额的1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新品种开发 获得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植物新品种权证书的,每个新品种奖励3万元。 4、科研合作 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兰花科研合作,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签订科技合作协议的,按当年实际支付的技术合同金额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5、品牌宣传推广 参与由政府举办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含县、市、区级)兰花或涉农产品展示(销)会中,获金奖(一等奖)及以上的,按获奖数分别奖励每项1万元、0.8万元、0.6万元;获银奖(二等奖)的,按获奖数分别奖励每项0.8万元、0.6万元、0.4万元;获铜奖(三等奖)的,按获奖数分别奖励每项0.6万元、0.4万元、0.2万元,其他奖项每项奖励0.1万元。同一产品当年多次获奖,仅享受一次就高补助。由兰溪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举办的兰花展会,对承办单位按照实际花费拨付工作经费,列入兰花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范围。 认定标准:1.国家级:由国家部委举办,参展方含多个省以上;2.省级:由省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举办,参展方含多个市以上;3.市级(含县、市、区级):由市级(含县、市、区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举办,参展方含多个县以上。 6、生产经营主体培养 对选择设施大棚种植兰花,实际建设面积在100㎡(含)以上的,且兰花存圃数量达到1000盆(含)以上的种植主体,每年予以0.2万元奖励补助;种植规模在500㎡(含)以上的,且兰花存圃数量达到5000盆(含)以上的种植主体,每年予以0.5万元奖励补助;种植规模在1500㎡(含)以上的,且兰花存圃数量达到1万盆(含)以上的种植主体,每年予以0.8万元奖励补助;种植规模在3000㎡(含)以上的,且兰花存圃数量达到2万盆(含)以上的种植主体,每年予以1.5万元奖励补助;种植规模在5000㎡(含)以上的,且兰花存圃数量达到4万盆(含)以上的种植主体,每年予以3万元奖励补助。 对选择组培设施开展新品种开发和种苗批量繁育的单位或个人,实际建设面积在100㎡(含)以上、500㎡(含)以上的,每年分别予以1万元、2万元的奖励补助。 以上是对2025年浙江金华兰溪市兰花产业奖补政策的介绍,其中,新建连栋大棚种植兰花500㎡(含)以上补助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