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公布了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下面带来2025年福建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政策。 一、2025年福建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政策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5户以上)带动脱贫户发展生产、稳定就业,每带动1户补助5000元,每个经营主体(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含哪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在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的基础上,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和具有大规模经营、较高集约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农业经营组织。主要包含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其他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完善基础制度、加强能力建设、深化对接服务、健全指导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近年来,各级政府出台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养发展,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截至2018年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整体数量快速增长,总量超过300万家。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家庭农场经营范围多元化,农民合作社经营规范化。带动效果越发明显,越来越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与小农户形成了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逐步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引领作用持续发挥。积极运用智慧农业、遥感技术等现代信息手段,不断创新模式,打造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和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辐射带动小农户,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稳步发展,推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加快应用,成为乡村振兴的重大推动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