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粮油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舟普政办〔2024〕45号)公布,自2024年11月30日起实施。那么,2025年浙江舟山普陀区粮油生产补贴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5年浙江舟山普陀区粮油生产补贴政策 1、对种植早稻、单季晚稻和连作晚稻50亩以上的规模种植主体每亩分别予以520元、420元和420元的补贴。对种植大小麦、大豆、马铃薯、蚕(豌)豆、杂豆、高粱、荞麦、番薯、玉米和山稻等旱粮20亩以上的规模种植主体每亩予以220元的补贴。 2、对在果园、桑园和幼疏林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面积50亩以上,且间作套种面积比例达50%以上的规模种植主体,按“三园”间套种予以每亩120元的直接补贴。 3、对市定种植油菜5亩以上的规模种植主体予以每亩300元的补贴;对种植绿肥作物5亩以上的规模种植主体予以每亩30元的补贴。 4、支持粮食功能区内连片规模化种植,对粮食功能区内连片种植100亩及以上的水稻种植户,予以每亩100元的降本补贴。该项补贴与其他补贴政策可叠加享受。 5、鼓励农户推广应用机插秧技术,对通过机插秧种植的早稻、单季晚稻和连作晚稻50亩以上的规模种植主体每亩予以50元的补贴。 6、对100亩以上连片种植早稻、单季晚稻、连作晚稻,且全区种植单产前列的种植主体分别予以3万元(300亩以上)、2万元(200亩以上)和1万元(100亩以上)的奖补,其中要求早稻单产500公斤/亩以上、单季晚稻单产650公斤/亩以上、连作晚稻单产550公斤/亩以上可进行申报。 7、鼓励土地流转复耕。对长年闲置土地(连续闲置时间在1年以上)要鼓励集中流转复耕,复耕面积达到5亩(含)以上用于粮油生产的种植主体予以其每亩200元的复耕补贴。对复耕过程中涉及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修复及新建投入,区财政予以适当的补助。 8、鼓励主体扩面种植。对流转种植500亩及以上的大规模种植主体,比上一年每增加流转种植100亩予以1万元奖励,200亩2万元奖励,以此类推,最多奖励不超过10万元,与其他补贴可叠加享受。 9、鼓励农机装备升级。对列入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植保机械、收获机械、谷物烘干机、纯农田拖拉机(轮式、履带式)等粮食生产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在享受中央、省市各级补贴基础上再予以补贴购置发票金额的20%。 10、严格实行省定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和《浙江省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实行预案》(浙粮〔2018〕14号),确保不出现农民“卖粮难”。早稻订单每百斤奖励30元;晚稻订单每百斤奖励20元,每亩不超过180元。 以上是对2025年浙江舟山普陀区粮油生产补贴政策的介绍,其中,种植早稻、单季晚稻和连作晚稻5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520元、420元和4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