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昌市人民政府公布关于《文昌市2024年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表示共扶持3家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那海南文昌市2024年家庭农场发展项目扶持对象及扶持条件是怎样的? 一、扶持条件 1、在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主体名称中应含有“家庭农场”字样。 2、纳入全国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家庭农场,并使用赋码增信。 3、适度规模经营。 4、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有精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或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信息,相关合同订立规范、信息符合实际。 5、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样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6、近三年没有享受过中央财政家庭农场发展资金补助。 二、扶持对象 1.种植业。应达到以下经营规模: ①粮食作物和热带作物类。种植面积80亩以上; ②蔬菜类。常年蔬菜基地面积40亩以上; ③其他作物。标准化种植名、优、特水果40亩以上,茶叶、花卉24亩以上,中药材80亩以上; ④设施农业8亩以上。 2.养殖业。有设施农用地备案、在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合格证、环评备案表等相关文件材料,并达到以下经营规模: ①牛:肉牛年出栏40头以上,或奶牛存栏16头以上; ②羊:种羊存栏80只以上,或商品羊年出栏160只以上; ③兔:种兔存栏800只以上,或商品兔年出栏4000只以上; ④鸡:蛋鸡、种鸡存栏2000只以上,或肉鸡年出栏10000只以上; ⑤鸭:蛋鸭、种鸭存栏1600只以上,或肉鸭年出栏8000只以上; ⑥鹅:种鹅存栏800只以上,或商品鹅年出栏4000只以上; ⑦鸽子:种鸽存栏1600对以上,或者商品鸽年出栏16000只以上。 3.渔业。从事渔业生产的,年经营收入24万元以上,池塘养殖24亩以上,或者流水养殖12亩以上。 以上就是海南文昌市2024年家庭农场发展项目扶持对象及扶持条件的相关内容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