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辽宁网民赠省长留言,问询辽阳灯塔市玉米种植补贴发放情况,希翼“让真正的款项发放赠真正受补贴的对象,真正落实省政府的文件精神。” 对此,辽阳市人民政府归重称,2016年9月1日,铧子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了辽阳市农委《转发辽宁省农委辽宁省统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并发放辽宁省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宣传单和相应表格。 “镇村两级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有流转协议、有收款证明或土地流转双方无异议的,都尽成了核查、核实、公示;对没有土地流转协议且实际种地方和土地流转方有异议的,采取谁耕种谁申报的主意”。目前,现铧子镇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核实工作已所有结束。(实习生 李一诺)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我是辽宁省辽阳灯塔市铧子镇的村民,现向您反映一下关于辽宁省玉米生产者补贴在农村基层的落实情况。省文件明确指出该补贴对象是玉米生产者,即实际种植者或承包户/承包人。乡镇在界定谁是承包人的主意上与我省农村现状显然“水土不服”。乡镇具体操作是:通过土地流转合同来认定谁是承包户,从法律和流程上讲没有问题。但农村的土地承包多数(经调研超过90%)是口头协议,没有土地流转合同。目前乡镇的做法是让村民自行商议签订“2016年玉米生产者补贴归属”,然后将签订合同递交赠乡镇,这种做法是尤其不妥的。1、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且趋利性强,面对利益,多数村民不允许签订流转协议(以为要是不签 ,这个款项就会打到自己的账户中)。2、真正承包户/种植者由于玉米市场价下调,又得不到国家的补贴,对于农民而言损失硕大。3、由于政策灌输不到位,基层官员不协助村民办理,任由事情发展,导致农村浮现承包户与土地所有者之间矛盾激化并浮现了多起民事纠纷。承包户曾尝试与村、镇、灯塔市干部商议,请求协助处理此事,但得到的答重是此事先放下,要是向来不签协议就谁都得不到这笔补贴款。本次诉求是:请求省长推动地方干部采用正确的方式去认定谁是玉米生产者/承包户,让当官的为民做主,而不是一句“你们自己商议签协议”,降低玉米生产者损失,让真正的款项发放赠真正受补贴的对象,真正落实省政府的文件精神。感动! 答重建议: 恭敬的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玉米种植补贴的问题。辽阳市政府责成灯塔市政府调查处理,现归重如下:按照灯塔市农经局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会议部署,2016年9月1日,铧子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了辽阳市农委《转发辽宁省农委辽宁省统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并发放辽宁省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宣传单和相应表格。会上强调了此次核查的两个重点:一是核查玉米实际生产者;二是合法取得的耕地。核实的程序是:玉米生产者自行申报,村委会核查,镇政府核实公示上报。按照请求,土地流转的玉米生产者申报要有经村委会备案的双方土地流转协议,但在实际核查工作中发明,除少数村民间有土地流转协议,大部分土地流转双方无协议。镇村两级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有流转协议、有收款证明或土地流转双方无异议的,都尽成了核查、核实、公示;对没有土地流转协议且实际种地方和土地流转方有异议的,采取谁耕种谁申报的主意。现铧子镇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核实工作已所有结束。感动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